湖南省安化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4]28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以及《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预防用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常见手术,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件1)选择抗菌药物。
二、加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氟喹诺酮类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普遍,使用量大,细菌耐药率高,因此,必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应用于消化和泌尿系统外的其他系统感染;除泌尿系统外,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三、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我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现有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一线)、限制使用(二线)与特殊使用(三线)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㈠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一线):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二线):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三线):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需临床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㈡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75-154),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应特别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或医嘱单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名;门诊医生禁止使用三线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安化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名录》(附件2)
4、医院成立以夏小雄同志任组长,李吉宗、胡旭忠、吴工华、蒋新国、刘晓平、龚赛娥、张鸣皋、谌世武等同志为成员的合理用药指导督查小组,由龚赛娥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每周查1次,查归档病历和在床病历,被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共同管理。
5、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科室和违反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按医院规定严肃处理:
⑴对于违反规定的科室处罚500-2000元(按月计算);
⑵对于违反规定与用药原则的经管医师,第1次进行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第2次进行黄牌警告与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经院务会集体表决,取消其处方权资格1—3个月。
附件:1、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2、安化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名录
2008年8月30日院周会上由院长强调此规定的意义,科主任发表谈话.都要按医院管定去做.此做法可推广.
安化县人民医院
张鸣皋 陈智勇 金晓黎 夏昳.